招标信息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嘉名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报名
(一)报名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报价。湖北嘉名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在报名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之内,向被确定的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谈判文件,未被确定入选的供应商恕不通知。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报价,将被列入湖北嘉名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资料包含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有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潜江市汉南河流域水利管理站
地 址:潜江市竹根滩镇文玉路3号
联系人:周小军
电 话:17771951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北嘉名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
地 址:潜江市泰丰街道红梅路88号金色公馆1-104
联系人:陶女士
电 话:13235536847